網路上有句流行語:「如果道歉有用,那還要警察幹嘛?」這句話聽起來,好像道歉真的都不管用,既然不管用,那就不要道歉,除非警察拿出證據,不然就否認到底,這樣的思維真的有助於問題的解決嗎?的確,如果是作奸法犯、惡形惡狀,跟執法的警察道歉可能未必管用。但是,如果是不慎的輕微觸法,能在第一時間的、沒有加但書、真誠的道歉,大化小、小化了也不是不可能。
去年12月18日當天台灣有兩件和道歉有關的新聞,第一件是某知名男藝人不回應前妻道歉要求,結果前妻在網路曝光其婚後種種不倫事件,重創其形象,第二件是公投結束後,某慘敗的政黨主席出面致歉,說一切敗選責任都在他身上,請大家不要找戰犯,沒想到這番言論反遭對手嘲諷,同黨人士也不買單,為什麼這位政客明明道歉了,還會引起內外夾攻?
上面兩個新聞,都是不懂道歉,一個讓自己藝人形象毀滅最後斷送事業;一個是讓自己領導能力受到質疑,甚至在一個月後的另兩場選舉,這個政黨繼續敗選。敗選之夜,他缺席選後的記者會神隱,引發黨內議論,不滿情緒悶燒;一直到隔天早上他才公開現身說:「失敗他一肩扛起。」不過,還是無法平息同黨黨員的怒火。看來,學會道歉真的是公眾人物與領導者都要精進的議題。
先來探討為什麼要道歉?我覺得只要符合以下兩個原因的任何一種都應該道歉。
一︑有錯:
為何有人不願承認自己有錯,那位男藝人要等到前妻提出諸多證據才願意道歉,可能原因是沒有覺察能力或自尊心薄弱,但死不認錯對個人並沒有好處,對方只會想方設法證明你有錯,導致關係走向破滅。
二︑有價值:
認錯也是表明願意承擔責任,而能承擔責任的人更值得信任。那位黨主席如果只是檢討自己,並承諾改善面對未來的決心,也就能做到承擔責任與凝聚團隊向心力,但他一句「不要找戰犯」,偏偏所有人都知道他講的戰犯是同黨另一人物,這句話等於是說,這次敗選是那個戰犯的問題,這種卸責於他人的道歉,既沒展現承擔,更破壞團隊凝聚力,是非常錯誤的示範。
我總結一個道歉公式~「及時道歉+改善行動」,當你覺察到應該道歉時,可以應用這個公式:
一︑及時道歉:
第一刻時間認錯至少有四個好處,一是真實面對自己內心而不用欺騙自己,二是證明你有反省檢討能力,三是盡快開始改善行動,四是有更大可能修復關係。上述男藝人和黨主席就是犯了大頭症,少了「及時道歉」的這條筋。其次,道就是「道出原因」,歉就是「表示歉意」,道歉時,向外找原因那叫推卸責任,而向內反省檢討自身並表露懺悔態度,才是百分百的道歉。前年河南有一位譚姓女子酒駕撞死人,開庭審理時受害者家屬寧願放棄約二千萬台幣的賠償金,也要跟法庭求處死刑,就因為之前協商過程中,酒駕肇事者一直沒有道歉,而是跟受害者家屬說「看要多少錢我賠你,不是說要賠你錢了嗎?」這種完全沒有檢討自己原因更沒展露懊悔歉意,難怪受害家屬不能接受。
二︑改善行動:
「我都說對不起了,還不行嗎?」這樣的說法不是道歉而是挑釁。大多時候只說對不起並不足以彌補對方的損失,這時候還需要提出改善的行動,上文譚姓肇事者以為賠償行動就是道歉這當然不對,但道歉後沒有行動,也是不行的。
「君子求諸己、小人求諸人」。一件事情做錯了搞砸了,能從他人的角度看待這件事情從而發現自身問題的人才是真君子,這道歉才真有價值。那位叫大家不要找戰犯的領導者,就是沒發現自己有問題,而不能發現自己問題的領導者,也將失去追隨者。
- Jun 06 Thu 2024 13:45
讓雙方都吐血的表達雷區之六~我都說對不起了,還不行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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